司法鉴定管理办法有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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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二、找法网提醒您,司法鉴定不需要双方同意,一方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不需要另外一方同意。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三、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2.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3.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4.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5.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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